【课程背景】
今年1月15日,国务院颁发516号令,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该条例的废止,给企业用工和管理将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影响。废除职工奖惩条例,并非废除对职工的奖惩!如何结合《劳动合同法》,制订企业对员工的奖惩办法?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颁布与实施,在人力资源实际工作中,违纪员工处理与怠工员工管理更是成为人力资源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适当的处理方式和技巧往往导致不良的后果,甚至会引发严重的暴力冲突事件。 为此,北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决定举办“《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如何对员工实行奖惩与违纪、怠工员工管理高级研修班”。本课程详尽探讨知名企业及资深业内人士如何有效处理违纪员工和怠工员工,化解违纪与怠工员工的心理抗拒,降低违纪与怠工成本,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同时,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详细解析,帮助企业有效处理违纪和怠工事件,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课程体系】
第一部分:新法下职工奖惩办法
国务院为何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什么影响? 企业可否自行制订职工奖惩办法? 企业对违纪违规员工,是否仍可沿用开除、除名、辞退、罚款等处罚方式? 如何重新设计对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罚方式? 如何与《劳动合同法》相结合,使企业职工奖惩办法依法制订? 什么是企业制订职工奖惩办法最合适的载体? 企业制订职工奖惩办法,需要履行什么具体程序方为有效?
第二部分:新法实施后员工管理风险控制
(1)违纪员工处理 新法下劳动纪律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新法下员工违纪的类型 新法下员工违纪处理的原则和法律依据 新法下员工违纪的处理方式和时限 新法下处理违纪员工的过程及有效措施 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及申诉 制定员工手册的法定民主程序、公示程序及准则的设定 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种惩处方式的联系与区别 员工违纪最新典型案例分析 企业劳动纪律范例、违纪处理争议案例解析 (2)怠工员工管理 怠工行为的心理根源 怠工的行为修正 企业文化与怠工管理 运用EQ与心理技术化解心理冲突 如何通过有效管理减少怠工行为 推动及辅导怠工员工的情绪技巧 有效解聘怠工员工技巧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劳动报酬)问题的新规定及企业应对策略
关于劳动报酬、劳动定额管理的规定制度的新规定 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工资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的规定 关于签有劳动合同,但对工资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的规定 关于服务期工资调整的新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无效时工资支付的新规定 关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被迫辞职的新规定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的规定 关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工资支付的新规定 企业应对上述新规定的主要策略
第四部分:国务院法制办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重点条款的解读
【主讲专家】
沈同仙 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全程参与《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论证过程。专业研究 劳动法领域:涉及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基准、劳动保护WTO劳动工标准等相关领域。 董保华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劳动合同立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华东政 法大学劳动法教授、博士生导师。 邱 婕 劳动法博士,国务院《劳动合同法》立法课题组成员,国务院《劳动争议处理法》立法课题组成员,美国密西根大 学访问学者。 张宪民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担任上海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法律顾 问室主任、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劳动合同法二读稿 起草期间,曾多次受劳动部之邀参加立法论 证、修改。
【招生对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等部门经理及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 间:9月24日至9月27日(24日全天报到,25日、26日全天授课,27日结束)
地 点:郑 州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学费】
费 用: 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含授课费、资料费、午餐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方法: 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010)62623621 或 寄 至: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160号三才堂写字楼2162葛 朕 (收) 邮 编: 100084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老师/葛老师 联系电话: 010-82613705 / 51291291 传 真: 010-62629621 |